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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News Bulletin

2012-014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告编号:39    阅读次数:1257 分享按钮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2-014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2,72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19,736,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932,086.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3,804,114.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所验字[2011]第11004380019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总投资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元)

1

年产1,000吨核级海绵锆

520,000,000.00

503,304,114.00

2

年产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

300,000,000.00

290,500,000.00

合            计

820,000,000.00

793,804,114.00

截至2012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837.60万元,其中:1、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11,253.47万元,2011年7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11,253.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金额为14,584.13万元。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股东利益******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98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任何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拟将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4.0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提出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3、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对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拟将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4.0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提出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3、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任何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